索 引 号 | XM00501-01-01-2022-002 | 主题分类 | 财政资金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标 题: | 2022年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
2022年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的受理、转办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包括4个科室,人员编制数19人,在职人数17人。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辅助市信访局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的受理、转办工作。围绕上述任务,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保障领导接访高效有序开展。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市领导接访活动筹备工作。提前制定接访方案,明确接访流程;做好前台登记、人员分流等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领导接访后续有关工作,不断提升领导接访实效。探索推行联合约访,将重点约访和联合接访结合起来,助推“一揽子”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推动干部下访常态有效开展。根据市信访联席会议和市信访联席办要求,配合组织好信访干部下访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察民情、解民忧,推动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掌握各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镇(街)、区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下访情况,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三)提升接访窗口群众满意度。更加注重初信初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进一步压实首办责任制,规范业务流程,用心用情接待群众来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持续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持续完善“三师+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引入律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接待,提升矛盾化解实效。 (四)发挥决策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分析研判,注重从群众信访事项中发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可能引发群众信访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专题调研和精准研判,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为474.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91万元,增长3.4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7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二)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为474.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91万元,增长3.4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72.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2.90万元,公用支出39.10万元; 2.项目支出2.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91万元,增长3.47%,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保障经费支出。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32.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5.1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支出。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1年预算数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没有单独组团因公出国(境)计划,故按规定未编报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接待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统一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预算。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信访服务中心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本单位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名词解释。 |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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