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501-01-01-2019-04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厦门市信访局 文 号
标 题: 关于购买信息采集设备及系统的公告
关于购买信息采集设备及系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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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信访秩序稳定,创新实现“数字化登记、安全化管理”目标,结合当前来访接待信息采集实际,我局拟定制购买一套信息采集系统(含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备及信息系统要求 
      (一)系统能够对上访群众进行身份确认、快速登记,设备在登记过程中,系统能够自动拍照保存。

(二)系统后台支持快速查询来访记录,包含个人信息和现场拍摄照片。

(三)系统能够确保数据安全,可追溯,可查询。

三、购买需求及预算

(一)购买需求:1台桌面终端,3台手持终端,1个信息采集定制软件。

(二)总预算控制在80000元以内。

四、寄送材料的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产品终端和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包含项目总报价)。 

(二)法人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五、选定流程

(一)报名 

如有意者,请于2019930日下午18:00前,将有关材料寄送至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报名联系人:罗宇柠,电话:2892965 

(二)初审 

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择优遴选部分企业进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在竞争性谈判的基础上,拟确定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供应商。

(三)公示

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将拟确定的设备及信息系统供应商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最后确定的设备及信息系统供应商签订正式的合同。

 

 

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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