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501-01-01-2020-00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信访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厦门市信访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01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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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来,我局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以及国家信访局关于《信访系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着力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取得积极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信访部门职责

    (一)研究制定信访部门职责清单。20193月,我市机构改革后,市信访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按照市委编办要求,市信访局第一时间对照《信访条例》、机构三定方案以及省信访局权责清单草案,全面梳理本部门职责权限,逐一厘清与信访工作职能相对应的责任事项,编制了权责清单事项。

    (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完善党组会议机制,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纳入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特别是研究制定涉及信访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和采购重大项目时,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努力为群众提供畅通高效的信访渠道和便捷舒适的信访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改造升级市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增设接谈室,方便信访群众与责任部门面对面、近距离沟通交流,现场协调解决信访诉求。

    (三)强化对职责履行的监督。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区、各责任单位信访工作的监督,优化信访督查督办机制,坚持以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为重点,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每年按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信访工作。依托12345平台,以短信+网站+人工回访的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对便民服务类事项满意率达99.36%。规范舆论监督,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力度。去年以来未发生因信访工作不到位引发舆论媒体负面炒作事件。

     二、完善信访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一)推进信访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工作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信访工作力量推进主动创稳的意见》,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开展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形成一个逻辑严谨、相互配套、覆盖全面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为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将法制审查作为前置条件和刚性门槛。如,出台《厦门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前,征求市法制部门意见,确保文件符合各项法律政策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1949年以来市信访局代市委市政府、市两办草拟的4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梳理,提出清理意见,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以市信访联席办、市信访局名义印发的过时或不完善、不连续、不衔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与时俱进出台新的政策规定。

(三)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政务公开。改造升级信访门户网站、开通运营信访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信访工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信访工作动态,主动公开信访部门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网络信访平台、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信访受理范围和处理程序、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事项。市领导接访活动前,通过厦门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提前发布接访公告,做到公开接访。      

三、依法规范信访工作

(一)畅通和拓宽诉求表达渠道。规范初信初访和初次网上投诉事项的受理办理,大力推行依法逐级走访,落实首办负责制,做到受理办理全过程责任清晰、要求明确。实行市、区、镇(街)三级领导干部定期定点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每季度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轮流到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每周一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轮流到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针对不同信访事项,灵活开展针对性的联合接访活动。如,针对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纠纷突出的问题,组织人社、建设等部门在群众来访大厅驻点联合接访。适时开展视频接访活动。2019共开展视频接访活动4场,方便信访群众就近就便反映诉求。此外,积极推进政务热线整合。目前12345平台已整合分布在43家单位的热线电话77条,逐步实现一号对外受理、统一协调办理,集中受理市民群众的咨询、投诉、求助、建议,方便群众及时就地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二)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工作。厘清诉讼与信访的界限,推动诉访分离。采取公、检、法等政法机关的领导,每月15日和每周一与党委、政府领导同步在本单位接访涉法涉诉信访群众的方式,同步接访的公告在《厦门日报》上一并发布,有效地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分流到政法机关。同时,大力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对依法可以通过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访途径以外的其他法定程序处理的投诉请求,导入相应的法定程序处理。目前共有26家市直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的变化和工作中所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三)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于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事项,综合采取实地督办、联合督办、约谈督办、书面督办等方式,对信访事项办理进行有力跟踪推动。对领导不重视、矛盾排查不深入、信访办理不规范、化解稳控不到位,特别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导致问题激化、矛盾上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并移送纪检效能部门依法问责问效。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疑似涉黑涉恶问题信访线索排查的针对性。对群众进京到非接待场所、进京赴省到市缠访闹访、影响国家机关办公秩序等信访违法行为,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形成了有力震慑。

    (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信访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由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引入律师参与接访。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在来访接待大厅设立了法律咨询室,制定出台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律师参与接访的工作职责、基本要求和工作纪律等内容。2019市信访局法律咨询室共安排律师380多人次参与接访。创建复查复核专家库。目前,首批40名复查复核专家已经到位,其中既有熟悉城市建设、劳动社保政策的业务骨干,也有谙熟行政、民事法律法规的资深律师;既有人大代表,也有政协委员。通过第三方权威专家的力量,依法依规开具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复查复核结论。探索开展社工参与信访工作。

    四、全面提高信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我局在信访干部录用、选调、选拔时,加强对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测试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遵法守法用法情况,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落实任职法律培训测试制度,凡新提拔领导在任职后统一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引导信访干部职工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市委组织部注重从市直部门、各区选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素养较高的干部到市信访局挂职,充实信访工作力量,带动信访干部提升法治素养。

    (二)加强对信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年度计划。局党组书记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多次强调学法用法重要意义,带头开展法治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把法治教育内容作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信访干部熟悉掌握常见法律规定。创新法治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依托学习强国、党建E家等平台,加强政策法规个人自学、分组讨论,提升法治教育培训实效。

    (三)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信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信访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教育。与厦门日报社等媒体建立合作机制,开通运行厦门信访微信公众号,集中举办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播放法治教育宣传片,派发信访工作宣传折页,深入基层开展信访政策宣讲,全面加大信访宣传工作力度。在市、区信访局门口摆放咨询台,为来访和过路群众宣传《信访条例》等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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