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501-02-01-2019-002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标 题: | 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门户网站:
http://xf.xm.gov.cn
2.新闻发布会
3.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2-2892908
通信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
邮政编码:36101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邮寄提交
申请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