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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市信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和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邮。接待群众来访,会同党政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领导定点接待群众来访活动。

  (二)负责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制定政策提出建议。 

  (三)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和市领导接访件的落实情况,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委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推进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五)综合协调全市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典型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突发性信访事件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检查、指导各区和市直部门信访工作。 

  (六)制定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承担由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人向市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 

  (八)负责受理、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转交的信访事项。 

  (九)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